營業執照吊銷后是否能夠恢復使用
作者:深圳公司注冊 發表日期:2017-11-10瀏覽次數:2786
有人說營業執照吊銷后是不能夠再恢復了,是這樣的嗎?那么深圳注冊公司小編針對營業執照吊銷后是否能夠恢復使用的問題整理了相關內容。
被吊銷營業執照是對公司、個體戶的一種處罰,那么公司、個體戶的資格雖存在,但已經退出了市場,是不能夠再恢復使用的。
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局依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法人作出一種行政處罰。被吊銷營業執照之后,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且辦理注銷登記之后,此法人才歸于消滅。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名稱在三年內不能使用;《公司法》的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對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的未逾三年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有明文的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對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的未逾三年不得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吊銷企業的出資人或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
此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把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照無照經營來論處。構成犯罪的公司依法追究刑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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